为方便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提交大户报告,交易所启用了大户报告电子平台系统。电子平台的启用既能实现大户报告通知书发放和大户报告通知书提交收取流程无纸化和电子化,同时也将对相关报告的查询和使用提供便捷。
大户报告提交主体分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及客户三类。达到交易所报告界限的相关会员和客户须在会员服务系统上传大户报告表和交易结算单。
提交时间:会员和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报告界限的,会员和客户应当于下一交易日15:00前在会员服务系统里上传相关报告。
提交格式:填写的报告与导入交易结算单须在同一页面上实现,扫描件一律采用PDF,如扫描件为jpg格式,将被退回重新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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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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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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