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与新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批复同意3家保税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油库和5家备用交割油库的公告

〔2018〕21号
 

 
       鉴于我所180燃料油期货合约终止交易,拟挂牌保税380燃料油期货合约,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经研究,批准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浙江海洋石油仓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成为保税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油库;批准中石油燃料油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振戎仓储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成为保税燃料油期货备用交割油库。
       自公告之日起,各指定交割油库应按核定库容开展保税燃料油期货标准仓单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油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我所将密切关注和分析燃料油期货市场变化情况及交割业务发展趋势,适时启用备用交割油库。
 
附件:3家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油库库容信息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