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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取消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水”牌重熔用铝锭在我所注册品牌资格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8〕46号

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收悉。鉴于你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取消“三门水”牌重熔用铝锭在我所的注册品牌资格。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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